2021年法考大纲新增——【刑法】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新增考点7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219条之一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该罪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否则可能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
2.“境外”包含港澳台在内。
3.商业秘密可能同时属于国家秘密,因此,犯本罪,同时触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