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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公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06-25 1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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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聘用制书记员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熟悉电脑操作,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工作单位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毒吸毒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近亲属在衡阳市从事律师工作的;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9日9∶00-7月1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

(1)微信搜索“红海直聘”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选择“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点击“投递简历”; 

(2)注册并填写完善个人简历。简历附件中上传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备案表、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清晰图片。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00-7月2日18∶00。请报考人员在此时间段内保持联系畅通,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初审情况。

(四)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测试时间各为10分钟,练习时间各为5分钟,总考试时间30分钟。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分别占50%。

技能测试合格标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平均每分钟正确字数均达到60字及以上。

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笔试开考公告。

(五)资格复审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成绩先后顺序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七)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研究确定

根据岗位需要,考虑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彻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政策由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4-8893129

监督电话:0734-8893189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15575555858(红海公司)

 

附件:

1.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有关事项的说明(点击下载)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5日

原标题: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yz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6/06/id/93816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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