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沙法检背诵考点:【民事诉讼法】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一、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1.受送达人
(1)法院的送达人员可直接将法律文书交给受送达人;
(2)受送达人不在时,可交给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指定代收人。
(3)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
2.送达地点
不限于当事人的住所,也可以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
3.直接送达的限制
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