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沙法检背诵考点:【商经法】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和性质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为民法上的合同之债、单一之债和金钱之债。
(二)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是公司以借贷方式向公众筹集资金。具有利率固定、风险较小,易于吸引投资者的优点。
(3)公司债券是一种要式证券。依照《公司法》第155条之规定,公司债券必须记载公司名称、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享有按照约定取得利息、收回本金的权利。发行债券的公司是向社会公众借款的债务人,负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的义务。公司债券可以自由流通转让、质押和继承。
(5)公司债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其持有人具有广泛性。
(三)公司债券与公司股份的区别
| 公司债券 | 公司股份 | |
| 行为性质不同 | 兼有投资与储蓄的性质,以资本保值和获取固定利息为目的,投资回报固定且风险较小 | 单纯的投资行为,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同时承担较大的风险 |
| 利益关系不同 | 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公司存在利益对立性;公司无论是否盈利均需向其支付约定的本金及利息,债权优先于股权得到实现 | 公司股份持有人与公司存在利益一致性;公司获利则股东获利,公司亏损则股东亏损,股东只能在公司解散时行使剩余财产分割请求权与分派权 |
| 行为后果不同 | 公司发行债券导致公司负债增加,净资产减少 | 公司发行股份导致公司资本增加,净资产也随之增加 |
| 认购方式不同 | 公司债券的认购限于金钱给付 | 公司股份的认购不限于金钱给付,也可以是工业产权、场地使用权、设备、物料等 |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
该部分对应的法律规则为《证券法》,将在《证券法》一章进行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