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书记员考试法律知识:不当得利
湖南书记员公告解读及备考讲座 | 打字测速 | 模拟卷 | 备考手册
导入:大家在去打酱油的时候有没有发生过给老板10块,结果老板找了你15块的情况呢?假设一瓶酱油5块,对于老板多找的10块是什么性质呢?要不要还给老板?如果要还给老板,我和老板之间是不是就有债权债务关系呢?在民法中我们把这种“天上掉馅饼”的行为称之为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的不当得利,在事业考试中需要结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做到三层次:第一,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也就要求在案例判断时注意区分无因管理;第二,构成不当得利之后不当得利人有何义务,这是考试中比较灵活且有难度的一个点,需要着重记忆;第三,如何返还不当得利。
一、无因管理
(一)概念: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财产总额增加。
注意1:正当利益,甲与乙赌博,输了钱,多给了5000,不构成不当得利;
注意2:财产性利益,多看了一眼八块腹肌,也没法还,不是不当得利;
注意3:强迫得利,没有人获得利益,甲想把自己家装修成小猪佩奇的风格,结果装修工人走错了,把领居的家装修成小猪佩奇的风格,邻居也不爱,邻居不成立不当得利。
2.他方受损失。损失,是指因为一定的法律事实,致财产利益减少或丧失。如果有人受益但无人受损,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案例:1:如果有获益,无受损,不成立无因管理,研究所从垃圾堆里捡到的垃圾提炼出自己想要的物质,不成立不当得利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须是他方的损失由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中的“不当”,就是指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因此,一方获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应当返还给当事人。
案例:商家多找了钱
注意:甲欠乙钱,到了约定还款日期,乙未主张还款,过了法定期限后,甲还款,不是不当得利,有合法根据。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1.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不当得利成立后,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还哪些
还原物+孳息;
①法定孳息;甲去银行取钱,银行多给了5000,事后银行对账的时候发现了,该5000已经产生了利息1000,甲用五千炒股赚了1000。问甲须还银行多少钱。5000(原物)+1000(法定孳息)。
②天然孳息:甲怀孕的母牛跑到乙家,两个月后甲发现了,乙需要还母牛+小牛,但可以主张无因管理的费用。
(2)怎么还
善意不当得利人---还现存
恶意不当得利人—-还所有
案例:甲年前收到五瓶茅台以为是公司福利,就喝了两瓶,事后公司打电话过来,说是寄给客户的,寄错了,甲说不管,挂完电话后打碎了一瓶,被偷了两瓶,问甲需要还公司几瓶茅台—3瓶,因为前两瓶是善意的,还现存就好了
二、试题展示
1.(单选题)外卖小哥误将吴某的外卖送给了李某,李某取用该外卖属于( A)
A.不当得利 B.侵权行为 C.无因管理 D.自助行为
1.答案【A】。解析: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A项中李某获得的利益且无合法根据,而吴某也遭受了损失,二者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正确。李某取用外卖并未实施侵权行为,B错误;无因管理指的是没有约定或法定义务,为了特定他人利益实施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取用外卖不是为了吴某的利益,C错误;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