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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书记员考试法律知识:缓刑你知道吗?

中公警法考试培训网 2023-12-05 14:09:16

缓刑在考察中出现的频率不是很高,大多数人在学习时容易忽视这一知识点,作为常识,考察不是重点,但也不是不考,因此,对缓刑有一定了解还是必要的。那什么是缓刑,缓刑如何去考察呢?

一、缓刑的相关知识

(一)概念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不执行的仅限主刑,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主刑不执行,但要实行社区矫正。附条件不执行,到底什么条件呢?

(二)适用条件

可以适用缓刑:

1、对象条件: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禁止性条件: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应当适用缓刑: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满足上述3个条件)。

(三)考验期限

1、考验期限:

拘役:2个月≦X≦1年;有期徒刑:1年≦X≦5年。原判刑罚≦考验期限

2、期限计算: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满后如何处理呢?

(四)法律后果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新罪、漏罪,没有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考察方式

1、原文考察

【例题再现】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缓刑是一种主刑

B.缓刑是一种附加刑

C.对于累犯不得宣告缓刑

D.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可宣告缓刑

【答案】ABD。解析: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故A、B错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C正确;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并不是只要判处有期即可宣告缓刑,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2、案例形式考察

【例题再现】甲因盗窃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2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发现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B.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不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D.构成累犯,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答案】A。解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题目中,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对甲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A正确。前罪被判处缓刑的,后罪不可能成立累犯,故D错误。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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