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50人公告(北京、武汉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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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现启动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活动,分综合类、教育类、医卫类引进一批硕士博士青年人才。现将综合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综合类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50个,引进对象为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引进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表(综合类)》(附件1)。
报考人员可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s://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引进主要程序
按统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参考确认→笔试(在北京、武汉)→现场资格审查(在湘潭)→面试(在湘潭)→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8.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以及其他证书、资格条件等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96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s://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笔试在北京、武汉同时设置考点,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参考城市,并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9日11:00。报考人员需诚信参考,不随意弃考。
3.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图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生提交学生证。报考岗位A-23的考生需上传学院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和成绩单);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9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4)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需上传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以后) ;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以上材料须上传原件的图片。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报考人员上传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系统。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所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结果。10月13日9:00-10月29日11:00期间,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暂未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料填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
(三)开考比例
本次人才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A-07)不设置开考比例,直接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设置为1:3,当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取消引才计划。相关取消引进计划信息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网上参考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5年11月3日9:00—11月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参考确认,进行了参考确认的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不得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00—11月8日9:00。
五、笔试
本次人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岗位统一组织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
暂定2025年11月8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1.博士研究生岗位(A-07),所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2.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及排名
博士研究生岗位(A-07)的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
硕士研究生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引进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纳入湘潭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58626298
监督电话: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机关纪委:0731-58583287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附件1.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表(综合类).xlsx
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原标题: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xtrs.xiangtan.gov.cn/25937/content_1395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