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沙医疗卫生考试法律法规:“许三观”卖血的时候,其他角色错在哪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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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一个人去卖血,然后活下去的故事。我们用《献血法》的相关规定去分析这个故事的时候不难发现,错的不单单是许三观一个人。
《献血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但是我们在这个故事中并没有看到政府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反而是血头在组织他们的卖血工作。另外,《献血法》中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也没有落实到位,不然也不能容忍医院大张旗鼓的买卖血液。
那么医院除了买卖血液还有别的错吗?《献血法》规定“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许三观第六次去卖血的时候跟第五次的间隔还不到四个月,这显然违背了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的要求。另外,许三观在医院卖血的时候,医院显然没有做到“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这条规定,要不然许三观也不能在之后去找大儿子的过程中因为卖血晕倒。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书里的人物,大都违反了《献血法》的诸多规定。但是毕竟是在当时法制还不健全,相信在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正式施行之后,“卖血潮”这个词儿离我们也越来越远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