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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长沙医疗卫生考试法律法规:医疗机构执业规则的考试重点

长沙中公教育 2019-09-29 14:56:39

以下是【2019卫生法规笔试资料:医疗机构执业规则的考试重点】有关内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卫生法规科目中涉及到的重点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了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规则相关的具体考试重点。

第一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点,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

第三点,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四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五点,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若因为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六点,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七点,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八点,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以上就是小编列举的医疗机构执业规则的具体考试资料,希望大家能抓住重点考点,认真学习。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的考试重点我们就整理这么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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