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之宪法九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抢先看
中公周年庆 万元奖学金
备考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2013年湖南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校培训课程(协议)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之宪法九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也是常考考点,但是大多数考生对宪法可谓望而却步。中公教育团队针对宪法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出易考考点,并对宪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七、民族区域自治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现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指我国境内少数民族聚居并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分为自治区、自治州、 自治县三级,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构成上可以分为三类:①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西藏自治区;②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③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其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属于自治机关,也不享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自治权。但民族乡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结合本民族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发 展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事业。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一般行政区域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和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而自治地方的审判机 关和检察机关则不是自治机关,不行使民族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在组成方面又有不同于一般行政区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民族特点和要求: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外,其他少数民族代表也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和比例;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③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为5年。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QQ群:239218169  欢迎关注: 关注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微信(微信号:hnsydw),了解近期招聘考试动态湖南事业单位考试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nsydw,进入…

加群后,修改群名片为:中公-地区-昵称

更多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详见 》》》 湖南事业单位招聘频道

欢迎关注长沙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频道,及时掌握考试资讯!

更多问题可联系在线人工咨询→点这里咨询

你感兴趣的都在这里!

↓↓↓

长沙微信公众号(hnzgjy) 长沙中公教育微博

长沙中公教育微信公众号

长沙中公教育微博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备考公开课
各考试活动课程
下载中公教育APP查看更多信息
备考公开课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辅导
备考公开课
湖南教师考试辅导资料
湖南教师考试题库练习
-->
咨询 微信 电话 下载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招聘公告 考试动态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