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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南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9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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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1.本次市直学校公开招聘90名教师和校医,为事业编制。其中A类岗位61名,为完全中学、高中教师;B类岗位7名,均为初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C类岗位6名,均为初中教师;D类岗位3名,均为幼儿园教师;E类岗位10名,为特殊教育、实践基地、中职教师;F类岗位3名,为校医。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和湘潭市人社局官网。

2.湘潭电机子弟中学高中体育A3岗位、湘潭市第四中学初中语文C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3.录取聘用为完全中学(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第二中学、湘潭市第三中学、湘潭电机子弟中学、湘潭市九华中学、湘潭市第十一中学)的教师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教学岗位。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6日期间出生)。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见附件2)。《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湘潭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5.除《岗位表》另有说明外,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服务期限未满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2026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及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其他人员;

10.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能力展示)、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拟聘用公示、选岗、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湘潭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打印《笔试准考证》、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请及时关注湘潭市人社局官网和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网上报名

(一)报考时间

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报考者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100元/人收取考务费。考生在报名后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15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报考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报考要求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缴费页面。

2.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五、笔试

1.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长120分钟。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审查同意,特殊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为1∶2。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退还考务费。

3.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学。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笔试准考证需保存,后续招聘环节需使用。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教师岗位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入围资格审查校医岗位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考生都入围。

3.资格审查内容。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⑥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具体按岗位要求提供)、与工作经历证明对应的社保证明及合同;⑦退役军人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在资格审查后将退回。)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录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递补环节的,责任自负。

5.关于资格审查的几点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的,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2)2026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

(3)暂缺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合格证明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6)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对象。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一般采取试教、试教和专业能力展示相结合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面试公告)。

5.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教师岗位面试只有试教环节的,试教成绩为面试总成绩。教师岗位面试要求有试教和专业能力展示的,试教和专业能力展示按4∶6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校医岗位面试环节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为面试总成绩。所有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

6.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综合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九、考察和面试后递补环节

1.由湘潭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2.面试后,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时,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不递补,直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十、拟聘用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公示前,湘潭市教育局将征求考生意见,如有放弃意向,请于拟聘用公示前告知湘潭市教育局,不得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无故放弃。对于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湘潭市教师招聘考试诚信库。

十一、选岗

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学校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十二、聘用

聘用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咨询与监督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 督 电 话: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技术咨询电话:0731-58615602

附件:

1.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岗位表

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报名登记表

4.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工作经历证明

湘潭市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

原标题: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公告

文章来源:http://xtrs.xiangtan.gov.cn/25937/content_1430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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