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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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14名(详见附件1) 。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政府院内芦淞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中会议室旁)。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上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相同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带有效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劳动(聘任)合同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6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5)“A2”岗位还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主修专项证明。
5.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专班(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认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综合成绩组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5.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同时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审定。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与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集体商议决定。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580617
芦淞区纪委监委:0731—28580822(纪律监督)
附件:附件1 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专班
2026年3月25日
原标题: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zhou.gov.cn/c15172/20260325/i24858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