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娄底市双峰县校园餐事务管理中心选调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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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餐事务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在我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县教育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校园餐事务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选调范围
《双峰县调整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工作方案》(双委教组〔2025〕11号)2025年已停办学校和2026年计划停办学校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教龄累计满3年(不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
具体年龄为33周岁以下(33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合格”以下等次的(2022年新参加工作且当年考核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选调过程中被认定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行为的人员;
5.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五、岗位主要职责
选调人员入职后,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落实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
2.负责对全县学校食堂所采购食材的质量、数量及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对派驻学校食堂财务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双峰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政工室303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由局属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持《双峰县校园餐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考试承诺书》和近三年工作岗位证明(需签字盖章),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县教育局人事政工室303室现场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校园餐事务管理、食品安全监管、财务管理基础等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3.开考比例:选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到开考比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核减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1.面试入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达不到该比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含75分)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程序及内容
①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回避制。
②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得分现场公布,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③面试内容:重点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
④面试由异地聘请的专家组成考官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共同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者,不列为拟选调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入围方式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入围对象。
(七)公示
拟选调入围对象在双峰人民政府网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报审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异动聘用手续。选调对象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加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凡参加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因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选调工作开展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了解双峰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及时掌握信息而影响自己选调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738-6821229(县教育局)。
4.监督举报电话:0738-6827329(县纪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5.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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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11日
原标题:双峰县校园餐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sf.gov.cn/hnsf/tzgg1/202511/377d2d43297b452ab6d0c11524b9a80a.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