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岳阳华容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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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由县委人才办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体检、流动调配等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相应环节的监督。
二、选调范围、计划及要求
面向华容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垂管单位及教体系统)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且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调。
本次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计划5个;事业单位岗位计划10个)。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5年华容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或合格);
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或等级的;
7.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
8.工勤人员;
9.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6、7项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
四、选调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及附件在华容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委机关六楼611办公室),联系人杨辉,咨询电话0730-4188382或15111390363。
3.报名材料。(1)填写提交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须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确保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5.资格审查。报名时,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选调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原则上为面试,部分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在面试前先进行笔试,若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考试要形成竞争,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县委人才办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3.所有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
1.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若进行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仍相同的,以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较多者优先或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根据考察情况和选调单位实际需要及考生意愿进行“双向选择”,按照双方意愿可取消招聘计划。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3.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六)递补
在考察、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规定时间内,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合适对象的,可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选调对象在华容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八)流动调配
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公告发布前新晋升职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华容县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通知,因应试人员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选调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0-4189686。
5.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华容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
原标题:2025年华容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arong.gov.cn/33881/content_23272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