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24名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石峰区外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24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中小学优秀教师2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立志为石峰区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等;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4.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一年;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合格等次);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及各环节信息在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石峰区先锋小学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交《株洲市石峰区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样本)》(附件3)、本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和对应文件(两者缺一不可)、其他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荣誉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专班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新课程改革以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成绩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本次考试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安排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六) 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石峰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视同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由用人单位与被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成立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专班。全面负责选调工作,研究制定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程序和组织方案。
(二)咨询和监督
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石峰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石峰区教育局 0731-22529876
监督电话:石峰区人社局 0731-22629700
石峰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0731-22629957
七、其它说明
1.本方案解释权属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未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由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选调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附件:
附件1:株洲市石峰区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计划、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原标题:株洲市石峰区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ifeng.gov.cn/c4676/20250623/i2385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