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湘潭市属国有企业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持续推动湘潭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湘潭市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湘潭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遴选入库人数不超过20人。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守社会主义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履职行权能力,产权代表意识强,诚信勤勉,敬业专业,能够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良好职业操守和正直品行,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遵规守纪、廉洁自律,严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具有战略规划、公司治理、风险管控、财务会计、资本运作、工程建筑、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管理或科技创新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五)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5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六)专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0周岁;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
(七)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八)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所任职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回避及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可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在湘潭市国资委报名,填写《湘潭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须采取组织推荐,由推荐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加盖推荐单位印章报湘潭市国资委。
(二)资格审查。湘潭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和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成立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评审领导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
(四)公示公告。根据资格审核、人选评审情况,经湘潭市国资委党委会审议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在湘潭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五)选聘。根据湘潭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挑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任手续,并按《湘潭市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给予相应的报酬待遇。聘任为兼职外部董事时,不改变其原有劳动人事关系,本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可以支持的有效文件,同时作出任前履职尽责承诺。
(六)动态管理。除本次集中遴选外,平时也接受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员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四、提交材料
(一)《湘潭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三)个人征信材料(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六)获得专业领域的荣誉、奖项等材料。
(七)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机构的简介;本人工作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函(含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现实表现、党风廉政或廉洁从业方面意见、推荐意见等);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的有效文件。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扫描件或相关电子版即可。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从湘潭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xtgzwrsk@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外部董事人才遴选”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湘潭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科(人事科)(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一号人民大厦十六楼)报送材料。
联系电话:0731-58570505
六、其他事项
(一)湘潭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信息及报送的材料严格保密,材料恕不退回。
(二)已报名或已入库人选,如遇到不再符合外部董事任职条件或有其他不适合继续任职的情形,请及时向湘潭市国资委反映。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市国资委。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湘潭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gzw.xiangtan.gov.cn/13877/13883/13889/content_1376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