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张家界桑植县直单位选调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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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建立为乡村干部减负赋能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桑植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我县城乡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4.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5.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6.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二、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县直单位公开选调27名,具体职位详见《桑植县2025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行政和参公编制人员为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转岗条件。
(二)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乡镇班子中至少要任满3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期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
7.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各选调单位进行审核(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还需到县人社局审核),各选调单位汇总后,再统一报县委组织部。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1日下班前。
3.报名材料:《桑植县2025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等验证报告);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意见);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选调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私自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确因工作需要,经选调单位申请,县委组织部同意,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文字综合材料撰写两科,分值各设置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考生6月13日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分值构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50%+文字综合材料撰写×50%。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选调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选调计划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经核减选调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4.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文字综合材料成绩进行排名。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重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被考察对象需提供最新的毛发毒品检测结果。
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任职。选调对象调入单位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转任后不保留原职务职级,职级按桑植县职级晋升最新规定执行。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程序和选调结果,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调纪律一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负责解释。
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7日
原标题:桑植县2025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gzhi.gov.cn//c12212/20250530/i1072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