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岳阳临湘市卫健系统“四海揽才”校园招聘人才引进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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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七个岳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岳阳市关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岳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临湘市卫健系统“四海揽才”校园招聘引才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优秀人才。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招聘对象主要是“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2024、2025年),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放宽年龄条件,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2025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人员;
9.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人员;
10.2021年以来已通过临湘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聘用的人员;
1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才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及附件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8:00至7日下午5:00
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ufeng1993519@qq.com,邮件主题:“四海揽才”校园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2.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咨询电话:石老师 15574026408
余老师 15173098485
3.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无人报考的岗位核减招录计划数。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及网络报名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岗位和填报上传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网络报名修改、变更。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应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初审
临湘市卫健局和临湘市医疗集团各用人单位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初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人才测评
1.人才测评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以及在校表现、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评。
2.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 2:1),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相关情况在人才测评前公告。
3.人才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4.人才测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人才测评人员的岗位。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人才测评组)所有实际参加人才测评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95%。未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人才测评之后、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岗位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10的,按照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10且<30的,按照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30的,按照岗位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的20%(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根据岗位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行资格复审。人才测评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在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岗位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批准可以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3.资格审查贯穿“四海揽才”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面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由临湘市委人才办牵头,临湘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临湘市卫健局做好配合工作。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向临湘市委人才办书面申请,并通过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后可降低比例。
5.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人才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七)实际能力测试
考生通过结构化面试后,按岗位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参加实际能力测试人员,实际能力测试由临湘市卫健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时间为一个星期。实际能力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实际能力测试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与考察工作由临湘市卫健局具体负责实施。
2.体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据实报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4.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5.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九)递补
在实际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以递补2次。
(十)公示
1.人才测评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等名单以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聘对象名单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一)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临湘市卫健局负责,按规定在编制空缺内及时办理编制核准手续和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临湘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按照临湘“人才新政18条”享受相关的安家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附件由临湘市委人才办、临湘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3.咨询和监督电话:
临湘市人才办:0730-3969582;
临湘市人社局:0730-3720611;
临湘市卫健局:0730-373193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
附件1、2025年临湘市卫健系统“四海揽才”校园招聘人才引进岗位表.docx
附件2、2025年临湘市卫健系统“四海揽才”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临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原标题:2025年临湘市卫健系统“四海揽才”校园招聘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inxiang.gov.cn/24733/65980/65983/content_2294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