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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22-03-09 11:4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学校代码:12662。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学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 邮政编码:427000。

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

第四条 毕业颁证:按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脱贫家庭毕业生类、免试生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代表为成员的“专升本”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专升本”招生办公室设教学科研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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