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公安部直属单位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546人资格审查
2022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546人公告已发布,2021年12月15日8时至12月19日18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间,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长沙中公教育为您整理资格审查相关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
(二)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根据具体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间,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一)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