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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简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及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长沙中公教育 2021-11-19 09:20:10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1.从犯罪主体中看,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从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是属于故意,玩忽职守属于过失。

3.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玩忽职守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不作为;滥用职权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者没有限度 地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徇私枉法罪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接下来我们通过练习题进行区分。

(单选题)丙实施故意杀人犯罪后,公安分局的副局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玩忽职守罪

B.因甲居于领导地位,故甲是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

C.因甲实施了两个实行行为,故应实行数罪并罚

D.乙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答案】D。中公解析:公安分局的副局长甲,利用职务便利让侦办此案的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主观上属于故意,属于滥用职权罪而非玩忽职守,故A选项错误。间接正犯是指将他人作为犯罪工具,他人没有犯罪意识。本案中,甲与丙是共犯关系,不是间接正犯。B选项错误。甲指使乙想办法使丙无罪,只有一个行为,并未触犯多个罪名,故不应数罪并罚。C选项错误。乙的一个行为触犯了三个罪名,即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本题中是属于警察乙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故主体正确,而且他是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使丙逃脱法律制裁因此是徇私枉法罪,故D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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