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株洲炎陵县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创建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的通知》(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工作,推动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特面向全县遴选2021年度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创建主体1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建要求及资金安排、支持内容
(一)创建要求
1.所申报的市级特色产业园主导产业结合"一县一特"及其产业带、产业片辐射区,超范围的不予受理。
2.坚持竞争筛选择优立项,已认定为县级特色产业园的优先考虑,已认定为省、市级特色产业园的不再重复申报。
3.项目建设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市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主体不得申报。
(二)资金安排
创建主体创建期,总投资达到40万元以上(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投资总规模的50%),市级财政奖补50%(以文件为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非项目创建期内的支出;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和国省县道;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项目前期费用、管理费、人员培训、劳务工资等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购买种子(一年生)、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资料补助;不得用于土地、办公场所及职工宿舍购置、租赁、补助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论坛、各类检测等一般业务工作支出;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项目资金支持内容重复;不得用于不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的其他支出。
(三)支持建设内容
1.规模化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升级;
2.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其中支持农产品加工环节(含产地初加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
3."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
4.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等方面。
二、项目确定
(一)遴选条件
申报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创建主体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净利润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连续2年均高于当地农业产值增长水平。创建期,总投资达到40万元以上。
2.实行标准化生产。原则上应取得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3.产业布局集中融合。产业园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一般不低于300亩(设施农业面积120亩),实现规模化、集聚化、生态化布局,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种植、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产地初加工)、仓储、流通等产业配套协调发展。
4.资源要素集约高效。高素质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适应现代农业和产业园发展需要;依托科研教学单位解决生产经营瓶颈问题。土地、环境、资金、项目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集约利用。
5.运行管理规范有序。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运行规范有序高效。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成效突出,产业园务工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
6.建设任务明确具体。产业园创建主体编制了3年发展规划,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重点突出。
(二)遴选程序
1.创建申请。符合创建条件的由企业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县级核查。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合格意见,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申报主体编写《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报书》,审核《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推荐。
三、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创建主体请于2021年11月3日下午下班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1号楼308)咨询及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联系方式
电话:18873376806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9日
原标题:炎陵县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创建主体遴选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yanling.gov.cn/c14920/20211029/i1787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