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湘潭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1人资格审查
2021湖南湘潭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1人公告已发布,2021年6月30日9∶00至2021年7月5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湖南中公教育为您整理资格审查相关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节选自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六、资格初审
1.入围资格初审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下同)。所有入围资格初审人选名单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因出现资格初审不合格而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最低开考比例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用人学校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公告。资格初审对象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初审。如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初审不符,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合,取消资格。
4.关于资格初审的几点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2021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
(3)暂缺职称证的人员须提交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4)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