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株洲茶陵县招聘教师312人报考条件
2021湖南株洲茶陵县招聘教师3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湖南中公教育为您整理报考条件相关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节选自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1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2名。详见《2021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3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本县在编教师。
5.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