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10项规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问题导向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应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织开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不能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坚决杜绝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要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方案,精简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精简程序,注重从学校常规工作中检查工作实绩,对台账资料不作硬性规定,切实减少数据表册、工作方案、总结材料等迎检资料。
二、统筹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本规定所指进校园活动特指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各类协会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列入课程计划的各类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统一由市教育局认定;在各县市区范围内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除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活动外,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学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课程要求,有权拒绝未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进校园活动尽可能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主题活动、校园文化有机融合,不得硬性要求有单独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工作总结,提倡在一个活动中融入多个主题。
三、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传染病防治和消防、防溺水、交通、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加的,须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的城市创建、评先评优等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四、坚决杜绝强制向中小学校和教师摊派与教师职责无关事务。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开展的庆典、招商、征拆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严禁强制摊派给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未经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对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中小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五、减少不必要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各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杜绝将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教师。
六、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必须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中小学教师各类报表填写活动,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精简填报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七、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各级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对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当经县级以上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抽调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学校因教师被抽调借用产生的临聘人员费用由借人单位承担。
八、严厉整治网上形式主义。各级各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应用程序等,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活动。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要求。
九、建立涉校工作备案审查制度。市县两级建立备案审查清单管理制度,实行计划审批、清单管理。相关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2020年于本文件下发后半个月内)向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下一年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相关部门、群团组织于每年7月底、12月底前向同级教育部门申报进校园活动项目,由同级教育部门形成进校园活动清单;各级各相关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下一年分派给中小学校及教师的非教育教学任务项目,1月10日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清单制定(2020年于本文件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申报工作);中小学教师培训、统计调研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实行一事一审批制度。
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作为,将减负执行和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要严肃追责问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科),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整改工作中的不足。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标题:怀化市出台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10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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