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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长沙市芙蓉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9-10-12 10:22:29
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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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试题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长教通〔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应在芙蓉区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步骤

特别提示: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政务服务的便利度,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办好教师资格认定,从今年秋季开始,长沙市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上传资料、申请教师资格证,行政部门认定通过后,会通过EMS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须本人查收。

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2015年12月30日之前入学的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不需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任教学科。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所在区县(市)为现场确认点。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10月31日-11月6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咨询电话:,咨询地点:芙蓉区政务中心三楼304-2审批一科。

2.体检。申请人应在11月6日前到芙蓉区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行政审批服务局,不需本人领取。指定医院如下: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长沙市第一医院(开福区营盘路311号,)、长沙市第三医院(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长沙市中心医院(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长沙泰和医院(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由申请人任选其一)。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相应的区县(市)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受理人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注意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我局窗口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

2.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下载卷宗(附件4或5)并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确认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 12号窗口,可乘长沙市内131、702、122、130、143、168、317、503、809、707、915路公交车到“芙蓉区政府”站下车至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5日。

3.为确保正常发证,请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一寸照片电子照一定要达到指定的像素要求,以免打印不清晰。如照片质量不达要求,受理人将在网上发起补充材料提示,请重新上传。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11月18日-12月6日)

1.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认定;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认定,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秋季认定工作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网址)、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芙蓉区政府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网址:)进行公示。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我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证书和申请书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收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三、补发换证:

1、补发换证需提供的材料

(1)《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

(2)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3)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如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则另填写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补发换证申请时间:与秋季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相同。提交资料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 12号窗口。

附件下载>>>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0月12日

原标题:2019秋季长沙市芙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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