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湖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2012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群:164948307
在公务员考试中,公告发布后考生首要要面对的环节就是报考问题,很多考生在一开始报考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报考条件的不够深刻理解,和自身情况不匹配,又或者对报考条件研究不仔细,甚至没有看清楚要求就随意报考,中公教育将对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条件做细致的分析,帮助考生做出正确的选择。中公教育结合多年辅导与实战经验,从以下报名条件中发掘考生最关心的一些报考难点,逐个为考生答疑解惑。
一、报考条件(以2012年湖南省为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在湘服务期满(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岗的四项目服务人员。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农村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9、学历(学位)与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录单位在资格审查时认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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